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9月5日公告,承诺为潞安化工截至2022年8月23日前所有存续期债券按期足额兑付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如潞安化工未能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按期、足额兑付存续期债券的本金、利息,本公司无条件亦不可撤销地承诺就潞安化工到期应付未付的本金和利息承担差额补足义务。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