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支持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印发,支持企业、港澳高校、港澳研发中心在前海设立新型研发机构,单家机构最高可获每年1000万元支持。该《办法》自2022年9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办法》对新型研发机构设立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企业方面,申请资金支持的港澳地区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需达到30亿元以上,且年度研发支出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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