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德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9月6日该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新政策于9月7日起执行。文件显示,德州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屋套数限制。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提取人及配偶名下不受房屋套数限制。购买期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以过户发票时间为准。(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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