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由湖北省、北京市等联盟地区委派代表组成全国中成药联合采购办公室,在国家医疗保障局指导下,代表上述地区相关医药机构开展中成药及相关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承担联合采购办公室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此次联采办针对16种中成药进行集采。(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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