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支持符合条件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 9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措施提出,加强金融支持,建立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投资运营企业发行企业债券,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在债务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增加中长期融资支持,将符合条件的特色小镇项目纳入信贷支持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政策支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