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伪市值管理”行为要坚决抵制、严厉打击。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应进一步明确认定市值管理行为的范围,对“越线”行为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从重处理“伪市值管理”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强化执法威慑力。同时,还要完善相关信息披露制度,进一步提高市场透明度和有效性,为上市公司创造有利于长期价值提升的政策环境,让“市值管理”信息都晒在阳光之下。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该正确把握市值管理的核心理念,市值管理不等于拉高股价,让公司市值准确、真实地反映其内在价值,才是市值管理的核心所在,切莫触碰虚假披露、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