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发布公告,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债券收购及债务重组纠纷,涉及债务本金合计8.80亿元,华融资产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执行标的为重组债务本金及重组收益共9.07亿元、重组债务逾期还款后的重组收益及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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