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促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条例》。条例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是人工智能领域的首部省级地方法规。此次立法专设“激发创新活力”的规定,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创新,并明确有关部门要根据人工智能的特点对相关的监管规则、标准进行相应地制定、修改或废止,建立人工智能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从而最大限度地激发创新活力。条例明确设立人工智能伦理专家委员会,发挥其在人工智能领域伦理规范方面的作用。其履行的职责包括制定伦理规范指南、推动参与国内外人工智能领域伦理重大问题研讨和规范制定;对涉及生命健康、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人工智能应用的潜在风险开展评估等。(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