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榆社县:2021年起拿的地不再配建公租房,不再缴纳配建资金 9月26日,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发布《榆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社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配套措施的通知》,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15条措施。《通知》提出减轻公租房配建压力。对榆社县2021年1月1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不再配建公租房,不再缴纳配建资金。《通知》还提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作用。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1套、2套)的执行20%最低首付比例,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房屋套数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