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出台:城市居民每吨0.95元】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每吨调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每吨调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出台:城市居民每吨0.95元】发改委、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文,设市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每吨调至居民不低于0.95元,非居民不低于1.4元;县城、重点建制镇每吨调至居民不低于0.85元,非居民不低于1.2元。未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市、县和重点建制镇,最迟2015年底前开征。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