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改委等10部门印发《上海市鼓励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发展扶持办法》。支持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2022年建成并经认定的示范站,给予充电设备金额30%的财政资金补贴。支持共享充电示范小区建设,鼓励小区已有充电桩通过加装能源路由器、更换设施等方式进行智能化改造,给予充电设备300元/桩的财政资金补贴。对支持小区自(专)用智能充电桩共享改造和利用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按500元/桩执行。(上证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