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第61号令),对6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13件部门规章予以修订。本次修改和废止的部门规章主要包括:一是根据8月3日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有关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决定》中取消或调整的21项罚款事项涉及的7件部门规章,作出相关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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