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有关事项的公告》,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按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及其他类型房地产三种划分,分别为1.5%、 3%、 4%。本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主要针对非普通住宅和其他类型房地产,分别由原4%、6%,下调至3%、4%。本次调整后,全省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统一规范,各地不再自行上下浮动调整。(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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