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富春股份:控股股东等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富春股份公告,控股股东富春投资、实际控制人缪品章先生及总裁陈苹女士分别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发生在2020年12月关于“富春股份”大宗交易的违法违规事项(当事人在该交易中无违法所得),对富春投资的行为处以五百万元罚款,对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缪品章处以二百万元罚款;对缪品章的行为处以四百五十万元罚款;对缪品章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陈苹处以三百万元罚款;对陈苹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该事项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