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正式印发实施《关于做优做强江西省锂电新能源产业的若干政策措施》。针对正极材料、下一代负极材料、动力电池等领域,加强锂电产业强链延链补链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同时,对投资规模达10亿元以上且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的锂电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一企一策”方式在用地、用能、用电、用气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于锂电池关键材料、高性能动力型、储能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通过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以股权质押等方式择优给予1000-2000万元支持。在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锂电企业,在国内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或重组上市(含借壳上市)并完成注册地回迁的,每家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新增首发上市的,按照其实际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