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证监会已原则同意上海临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申请。申请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私募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适时向投资者分配股票。其他符合条件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申请也正在积极有序推进过程中。下一步,证监会将推动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实物分配股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持续推进完善私募股权创投基金退出机制,更好地发挥私募股权创投基金对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的支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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