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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洋集团拟2.33亿出售持有的北京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0%股权

远洋集团17日晚间公告,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崇远企业管理咨询(转让人)及北京万洋世纪创业投资管理(目标公司)分别与国寿启航壹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一承让人)及国寿置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第二承让人)订立转让协议,据此,转让人已同意出售,而第一承让人及第二承让人已同意分别收购目标公司99.9%及0.1%股权,合共相当于其全部股权。出售事项的总代价为人民币2.33亿元(可根据具体详情予以调整,上限约为2.43亿元)。据了解,目标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其主要资产为项目公司10%股权,而项目公司为北京市朝阳区的中国人寿金融中心(北京)的唯一拥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