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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卫健委谨慎回应“增加产假”建议:会影响育龄职工就业

在贵州省人大常委会官网10月21日公布的一批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函中,贵州省卫健委就“增加产假”建议回应道,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养育观念发生变化,家长对儿童的陪伴和关心的诉求有所增加,但新设、延长生育、养育类假期直接涉及增加企业用工成本问题,也会导致部分企业岗位人员空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增加女职工假后返岗适应工作的难度等,进而影响育龄职工就业。(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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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条例》)要求,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2021年9月,省医保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支持三孩生育政策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黔医保办法〔2021〕26号),将《条例》规定的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享受范围。

目前,贵州省生育津贴支付女职工生育休假天数为158天,难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天。2021年,全省生育保险参保缴费341.75万人,36.05万人次享受了生育保险待遇,其中31.4万人次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4.65万人次享受生育津贴,次均生育津贴202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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