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27日起,宁波将对2018年出台的户口迁移实施细则进行调整,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并探索户籍准入年限累计认同。新政策主要有3方面调整,一是实行“70年产权房即可落户”,即在市六区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凭产权证即可落户,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宁波日报)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二是市六区除奉化外,租赁落户条件调整为居住和就业均满1年,即在市区同一街道租住满1年并且缴纳社保满1年,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落户社区集体户,经房东同意按“一房一户”原则也可落户房屋所在地家庭户。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
三是奉化试点“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在奉化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社保缴纳满1年即可落户。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