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得新:因公司破产重整自11月1日起股票暂停转让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21)苏05破申15号、16号、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两家全资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根据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22年11月1日起暂停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