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11月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个人养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年缴纳上限12000元,可自主选择每年都参加还是部分年度参加。向个人账户缴存资金,即可享受税费优惠,可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