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四川证监局发布对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经查,宏信证券存在部分股东不符合监管要求、“三会一层”运作不规范、部分关联方认定和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有效性不足等问题。按照《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宏信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措施。(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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