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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修订后《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自12月12日起实施

中国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对2008年颁布施行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国务院批准,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管理办法》修改了保险保障基金筹集条款,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缴纳上限,将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缴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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