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本次试点自2022年11月开始,为期1年,试点工作由国家药监局统一组织,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省(市)药监局具体负责实施,各试点省(市)可择优选取1—3家注册人备案人作为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本次试点自2022年11月开始,为期1年,试点工作由国家药监局统一组织,北京、上海、浙江、山东、广东省(市)药监局具体负责实施,各试点省(市)可择优选取1—3家注册人备案人作为个性化服务试点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