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杭州临平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18余杭城建PPN003”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债务融资工具,20亿元募集资金中有13.7亿元未按约定用于余杭区南苑街道红联社区高层公寓安置房一区块项目等保障房项目建设,未提前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公告,其中1.4亿元用于向余杭区财政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非生产经营用途。二是2018-2021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临平城建予以警告、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3个月;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贺平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