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昌科技:公司及控股、参股子公司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日(2022年7月15日)前六个月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不存在直接投资或变相投资于房地产相关业务或资产,亦不存在计划投资于房地产相关业务或资产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