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 快讯

北交所进一步规范股票做市交易业务,对积极做市给予适当激励

北交所就《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及配套业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做市细则》从报价数量、报价价差和报价时长等维度规定了做市商的报价指标要求。基于做市商权利义务对等的考虑,明确北交所将对做市商进行评价,对积极做市的做市商给予适当激励。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要求,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制度、异常交易监控机制,不得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确保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具体包括:一是做市商买卖双向各自累计申报数量不低于1000股;二是报价价差在集合竞价期间不超过3%,连续竞价期间不超过2%;三是开盘、收盘集合竞价参与率分别不低于50%、70%;四是连续竞价参与率不低于90%,做市商成交后报价不符合有效报价要求,但在2分钟内恢复有效报价的,补充报价时间纳入参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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