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发布“十二条”:审慎认定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偿还金融借款的违约情形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从加强防疫司法保障、惩治涉疫违法犯罪、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民生权益、助企减负纾困、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等12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若干意见》表示,助力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审慎认定企业因疫情影响延迟偿还金融借款的违约情形,积极促成以展期、续贷或分期付款等方式达成新的还贷协议,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