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证监会坚持“全链条监管、穿透式问责”和机构、人员“双罚”的原则,同时根据问题的轻重,分类采取措施: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的华金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暂停保荐和公司债券承销业务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立即全面整改,着力加强投行管控。对违规问题多、情节严重,且涉及个案违法的华龙证券,综合采取行政处罚、监管谈话等措施,要求公司全面整改,切实吸取教训。对违规情节相对较轻的民生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联储证券、华安证券、招商证券5家公司分别采取了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要求针对性解决内控短板问题。对存在轻微问题的证券公司,予以监管关注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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