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河南省商丘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商丘市税务局、商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商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市辖区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其中提到,凡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内缴纳商品房契税(以完税凭证所载开具日期为准)的购房人,可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5%给予补贴,补贴适用范围为,在商丘市市辖区内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人。此次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每套商品房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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