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尤夫:实控人将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 *ST尤夫公告,湖州中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