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如下几方面:把好进口、出口两个环节,统筹用好再融资、并购重组、吸收合并、分拆上市等工具,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企业和高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为上市公司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实现转型升级,提供股、债、基、衍、REITs和指数一揽子服务,引导市场资金更多配置科技创新型企业。强调发挥信息披露监管在防范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突出问题中的作用,持续巩固股票质押、债券等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成效。开展投机炒作整治专项行动,多措并举遏制“炒差”“炒概念”痼疾。倡导简明易懂的信息披露,不断提高业绩说明会的覆盖度和可达性。大力提升监管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严格退市监管,巩固深化常态化退市机制,加快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生态。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法规整合第二阶段工作,提升监管制度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包容性。紧扣五大发展理念,研究制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的ESG信息披露制度,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评估退市制度运行效果,不断完善退市指标。强化科创属性的全链条审核,引导保荐机构提升科创属性把关能力。完善科创属性持续信息披露要求,严格规范科创板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科技创新领域监管。研究提升并购重组、股权激励、再融资的制度灵活性,支持公司依托科创板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