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广州、河北三地对药店购买“四类药品”的规定进行调整。北京市已发布关于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为方便百姓购药、满足百姓日常用药需求,决定自即日起,取消“四类药品”购药人员信息登记工作。河北省与广州市也相继发布相关通知或消息,药店销售包括“四类药品”在内的相关药品,不再进行实名登记上传。 (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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