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荆州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生,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2万元购房补贴。其他购房人在中心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含公寓),可凭购房合同到所在区(功能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窗口申请领取1万元购房补贴。2022年6月14日后,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由所在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70%予以补贴。取消“个人购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只能二选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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