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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推进医保异地就医,省外参保人员在浙定点药店直接结算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完善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支持省外参保人员在浙江省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省内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慢、门特、住院外配处方,待遇结算按参保地政策执行;未实现直接结算的外配处方,可回参保地按规定进行零星报销。支持省内参保人员按规定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异地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根据《通知》,新政策将支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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