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中院已经对德奥通航诉深交所终止上市决定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德奥通航的诉讼请求。这是今年以来,第二起因不服交易所终止上市决定而诉请撤销的案件。今年9月份,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审理厦华电子诉上交所终止上市决定一案,一审判决驳回厦华电子的诉讼请求。两地法院均支持交易所依据退市规则作出的退市决定。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表示,交易所因履行监管职能做出退市决定,是基于法律授权,该行为具有公共性质,应当接受司法审查。而两个交易所的退市决定有合理依据,因此得到法院的支持。(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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