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发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项目承接负面清单指引(2022年修订)》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信息显示,中证协指出,对于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任一项指标占合并报表相关指标比例超过30%的子公司存在负面清单等规定情形的,视同发行人属于负面清单范畴;主管部门认定的存在“闲置土地”“炒地”“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公司等为特殊行业或类型的发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