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截至12月16日,针对资金占用违规行为,上交所共对29家公司采取纪律处分和监管警示,共涉及36名控股股东、实控人及98名董事长、董秘、财务总监等董监高人员(合计134名),其中对8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对8名主要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上交所表示,资金占用严重破坏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底线,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对于此类市场影响重大、触碰监管底线的恶性违规,上交所坚持全面落实“零容忍”要求,紧盯市场乱象,予以严肃惩处,切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