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货期权合约》《上海期货交易所白银期货期权合约》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理事会审议通过,并已报告中国证监会,现予以发布,自合约挂牌之日起实施。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