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海南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鼓励全省药品零售企业拆零销售新冠肺炎治疗药品。通知表示,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等退热类药品,在药品零售环节可以拆零销售,药品零售企业应根据群众治疗用药需求,指导合理购买。上述药品单人单次购买一般不超过3天用量。(海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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