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一是要及时核销不良。可以充分利用呆账核销条件放宽的政策便利,在确保账销、案存、权在的前提下,加大呆账自主核销力度,避免出现高拨备高不良并存的现象。
二是要积极盘活不良。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参与者的不同风险偏好,借助资产证券化、资产流转,通过合理渠道向有条件、有意愿的投资者出售不良贷款,“双管齐下”,既分散风险,又盘活资金。
三是要争取重组不良。对已出现不良的企业,如果其项目符合产业政策、产品具有核心竞争力、长期能够实现盈利,就不宜简单地压贷、抽贷、断贷,可以在隔离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收回再贷、展期续贷、并购重组等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全银行债权。
四是要探索转化不良。充分利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各省陆续成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渠道,探索不良贷款批量化、市场化处置的有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