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近日发布《财政部关于中瑞审计准则与审计监管等效的公告》。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审计准则方面,中方认可,瑞士审计准则及其认可的国际审计准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等效。在审计监管方面,中方认可,对于分别在瑞士联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并对经济主体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瑞士联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审计监管体系等效。中瑞实现审计准则和审计监管等效,是两国开展审计监管合作备忘录磋商、建立互利长效审计监管合作机制的重要基础,将有利于两国会计师事务所在为本国公司跨境融资提供审计服务时降低审计成本、提高审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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