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银保监局1月3日公开《河北省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监管评价办法(试行)》,该《办法》所称履职监管评价是指监管机构在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监管工作需要,自主选择评价对象,对银行业保险业机构高管人员任职期间的履职行为进行持续性监管,并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评价结论的监管行为。当高管人员履职评价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监管机构可依照有关规定建议上一级管理机构或组织人事主管单位撤换该高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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