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评论:上市券商再融资不可任性 上市公司再融资要统筹平衡,审慎决策,不能盲目融资,更不能任性融资。是否再融资、何时再融资、融资规模多少,需要基于上市公司本身的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的需求,需要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实际需要等合理确定融资计划及方式,不能抱着“此时不融资更待何时”的心理大融特融,更不能脱离主业,为了融资而融资,违背了再融资制度的初衷。在启动再融资决议时,上市公司还要充分考虑各类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考虑市场的承受能力,把融资速度、规模和市场条件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