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网,今日(1月4日),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已缓缴2022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的参保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线上申请延长还款期限至2023年12月底,并采取不定期、分期或逐月等三种方式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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