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华润置地公告,公司作为借款人就35亿港元的定期贷款融资与一家银行订立了一份贷款融资协议。该贷款融资自提款日起计为期五年。根据该融资协议,如果华润集团不再是华润置地的单一最大股东,或不再拥有该公司不少于35%的实益所有权(直接或间接)或管理控制权,将构成违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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