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长沙市公安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了《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地户籍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明确,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政策认定条件的,可在原有家庭限购2套的基础上增加1套购房指标,长沙市户籍家庭购买限购区域第三套商品住房不受缴交社保或个税、房屋网签或办理不动产证时间等限制。根据《实施细则》,享受购房政策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本市户籍;现户籍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所生育的子女均为依法生育(含合法收养)。(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