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官网显示,核准设立施罗德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草案无异议,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市,公司经营范围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私募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施罗德基金注册资本为26,000万元人民币,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Schroder 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全资持股。这是继贝莱德基金、路博迈基金、富达基金之后,获批的第四家外资独资公募基金。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施罗德投资集团全球业务主管Lieven Debruyne(李定邦)表示:“中国在施罗德投资的全球战略中可谓是重中之重。多年来,为了更好满足中国投资者的多元化需求,施罗德投资集团已组建了一支具备丰富本土经验的人才团队。施罗德投资集团具备了在中国公开市场和非公开市场的投资能力,力求为国内和海外投资者提供更周全的投资解决方案。我们很高兴获准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这是我们在中国全面发展的关键一步,增强了我们继续扩大在中国的业务和投资的信心。”
施罗德投资中国区总裁郭炜表示:“我们很高兴施罗德投资集团获批在中国设立外商独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有关举措》等系列利好政策的支持,我们将积极推进筹备工作。随着中国政府进一步开放中国金融市场,我们相信中国内地的基金零售市场和养老金市场已准备好迎接来自海外投资机构的差异化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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