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支持企业春节前后稳岗稳产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出,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财政奖励。对2023年第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20万元的财政奖励。奖补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支持企业连续生产、错峰用电,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用电优惠,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2月5日(腊月二十六至正月十五,共20天)有关企业平段电量按到户电度电费的80%结算,谷段用电量按现行电价结算。(河南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