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日前,沃尔沃汽车销售(上海)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2023年1月13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14辆:其中2018年11月15日至2022年4月22日生产的2019-2022年款进口XC90汽车13辆;2022年1月4日生产的2022年款进口V90CC汽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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